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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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021-01-11 15:44: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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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及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为做好2021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国科协受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委托,开展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的标准和条件:

1. 被推荐人必须是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会员;

2.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3.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4. 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6. 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7.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二、推荐办法及途径:

1. 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

2. 根据中国科协的要求,学会只接受下属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学会的推荐;不接受以理事、常务理事等个人名义进行的推荐。

 

三、推荐材料内容及报送截止日期:

1. 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及会员单位推荐函(电子版;附件2)

2. 同行专家评议表(电子版+纸质版;纸制版需签字;附件3)

注:被推荐人须获得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推荐专家需在《同行专家评议表》中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并签字。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8日前

接收被推选人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1月19-22日

组织初审/评审会;确定推选人选;

征询被推选人意见。

2021年1月23日

-2月5日

收集整理审核被推选人资料。

2021年2月22-26日

推选人选结果公示。

2021年2月27日

-3月1日

学会填写推荐意见,

向中国科协报送推选人资料。

 

 

 

 

 

 

 

 

 

 

 

 

 

 

五、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设在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辉

电话:010-65136537

E-mail: award@csbme.org 

地址:北京东单三条5号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所明日楼202室

 

附件:

1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

2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

3同行专家评议表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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