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9-07-16 11:0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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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各省分会、各专科分会,有关单位: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简称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推进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 2019年7月17日- 8月5日

备案项目: 2019年7月17日-12月23日

二、申报途径

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 cmegsb.cma.org.cn

三、相关要求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执行。

 

四、申报备案项目要求

当年新获批项目拟下一年度申报备案,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完成当年全部期次的举办。

(二)按要求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完成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

(三)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按要求须经审核并获通过。

(四)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五)项目申报备案,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项目备案时题目中如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

(六)备案项目须安排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月1日以后举办。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国家级继教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请各单位在本级申报截止日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和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申报网站将自动关闭,申报材料恕不受理。

(三)纸质申报材料应从申报系统中打印(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打印),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在备注栏手写标注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全称,并在首页盖申办单位公章。

(四)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五)申报与备案国家级继教项目均不得收取费用。

 

 

业务咨询电话:010-62114585   韩国强

申报系统咨询与技术支持电话:400-810-5790

 

附件: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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